金石入畫吳昌碩
張棠
清末民初,上海畫壇形成了著名的『海上畫派』。『後海派』領袖吳昌碩無論在詩、書、畫、印上都有極高的造詣,使他成為近代中國藝壇的一代巨人。他以『作篆之法作畫』的畫法,改變了金石書畫的形式和內涵,給中國藝術史帶來新的生命,對後世的影響極為深遠。尤其他在印石篆刻上的崇高成就,至今仍無人能望其項背。他的篆刻藝術,在日本受到特別的尊敬,因此他被日人奉為印聖,與書聖王羲之,畫聖吳道子,詩聖杜甫相提並論。
吳昌碩名俊,又名俊卿,字昌碩。清道光二十四年〔1844〕八月一日生於浙江省安吉縣彰吳村的一個讀書人家。鄣吳村位於浙江西北,風景秀麗,與安徽省接壤,是一個地圖上都找不到的深山小村。
1850年,洪秀全在廣西桂平起事,不下數年,太平天國就席捲了半個中國。1860年,也就是吳昌碩十七歲的那一年,清靜美麗的鄣吳小村,忽然變成了兵家必爭之地,太平天國從安徽直指浙西,清兵尾隨而來,殺人放火無所不為,人民不堪清兵蹂躪,四處逃亡,他家兄弟姐妹先後死於饑饉,他又與家人失散,獨自一人四處流浪,替人打工維生,經常以野菜生果,草根樹皮充饑,在湖北、安徽等省流浪,達四、五年之久,歷盡了千辛萬苦,到二十一歲才萬劫歸來。回到家鄉時,全村一片焦土,一家九口全死於戰亂,僅遺下他與老父兩人相依為命,耕種度日。
吳昌碩是大器晚成型的藝術家,他自稱『三十始學詩,五十始學畫』,確實不是自謙之語。但他出生於書香之家,他的祖父和父親都是前清的舉人,分別著有『天目山房詩稿』,『半日村詩稿』,吳家在明朝中葉,還曾出現過父子叔姪四進士的盛況。生在這樣一個詩文傳家的環境中,雖然一時受到戰亂的折磨,有志難伸,然而文學藝術的種子,早已在他心中蠢蠢欲動,蓄機待發了。
他從小喜歡讀書,小小年紀,為了要去鄰村的私塾上學,每天翻山越嶺,來往十多里路,不論風雨,從不間斷。他流浪歸來後,在家鄉耕讀十年,耕作之餘,以讀書為樂,但因家貧,無力購書,常要去朋友家借書,一走幾十里路,從不以為苦。他二十二歲時在學官的逼迫下,參加了鄉試,中了秀才,以後就絕意試場,不再赴考。
他二十九歲離開家鄉到人文薈粹的杭州、蘇州、上海等地去尋師訪友,刻苦學藝,以刻印為生,因號『五湖印丐』,他先跟經學大師俞樾〔曲園〕學辭章訓詁之學,日後又向書法家楊峴請教書法,打下了扎實的文學藝術的基礎,他待人誠懇,求知若渴,各地藝術界人士都樂於與他往來。
他正式學詩是受到師友金鐵老〔樹本〕的影響,他接受金鐵老『學遊還學詩』的勸告時正是三十一歲。第二年,他就有了『紅木瓜館初集』詩稿手抄本的問世。
三十九歲時,他攜家遷往蘇州,為了一家大小的生活,不得已謀了一個『左貳小吏』〔縣丞〕的小差事,自嘲為『酸寒尉』,過著『饑看天』的苦日子。
四十歲〔1883年〕是吳昌碩人生的轉捩點。他在上海等船赴津沽,朋友高邕介紹他前去見前海派領袖任伯年,兩人一見如故,任伯年為他作『蕪青亭長四十小像』,以後吳為任刻印,任為吳作肖像,來往密切。
吳昌碩四十三歲時〔1886〕舉家移居上海,他正式向任伯年學畫,任的老友,老畫家胡公壽就說:『你學畫未免太遲了罷』。任伯年替他說話:『胸中有才華,筆底有氣韻,遲些又有甚麼關係』,並建議他以『篆籀寫花,草書作幹』,以書法篆刻的方法繪畫,從此任吳兩人成為至交,一直保持著亦師亦友的親密關係。
吳昌碩五十六歲那年〔1899〕被推舉為江蘇安東縣令,但只上任一個月,就因個性不合,辭官而去,自此以後他專心藝術的創作。
吳昌碩出生清寒,自奉節約,生活簡樸,然而一旦親友有急,他都樂於相助。他對貧苦後進之提攜,更是不惜餘力。他曾幫助一個在藥鋪當學徒的青年,將他介紹到老友家去學篆刻。日後這位青年成為一位知名的篆刻家,那就是別號『泥道人』的趙石農。
吳昌碩對有志於藝術的青年極為愛護,他不但仔細觀賞他們的作品,而且還指點他們未來發展的方向,於是各地青年,紛紛托人介紹,前來請益,他都不辭辛勞,一一加以指導。
1923年,吳昌碩已八十歲高齡,二十七歲的青年潘天壽初來上海,經人介紹來拜訪吳昌碩,吳昌碩把他帶來的畫仔細觀看後,贊歎不已,立即寫了一首『讀潘阿壽畫山水鄣子』的長詩相贈,日後潘天壽果然博採眾家,大膽革新,獨闢蹊徑,成為一代大師。
吳昌碩的學生眾多,其中造詣特殊的,前期有陳師曾〔衡恪〕,後期有王個簃,可惜陳師曾不長壽,四十八歲就去世了,陳師曾是齊白石的至交,他就是勸齊白石改畫紅花墨葉,對齊白石一生影響最大的一個人。
吳昌碩七十以後耳聾,自稱『大聾』,就不大喜歡與人交談,但是遇到少數知己,還是健談如舊。
1927年11月6日,吳昌碩突患中風,這位才藝出眾,為人愛戴的一代金石家、書法家、畫家、詩人在上海去世,享年八十四歲。
吳昌碩的書畫藝術
吳昌碩的藝術背景與一般畫家大不相同,他是由金石〔篆刻〕→書〔石鼓文〕→詩→畫,然後將詩、書、畫、印四者融而為一,走出金石書畫的一條大路。
他的書法以篆書最有名,他從小對於書法用功極勤,早年家貧,無力購買紙張,他就在屋前的大磚石上,用破筆沾水寫大楷,每天清晨認真摩臨,連寫數小時而不間斷。他最愛臨石鼓文,日後他以所臨石鼓文,融合篆刻,自成一家,他的書法『嶙煉道勁,貌拙氣酣』,極富金石氣。
吳昌碩的畫受徐渭〔青藤〕和八大山人的影響最大,他最擅長寫意花卉,由於他書法篆刻的功力深厚,他把書法篆刻的行筆、運刀法,及章法體勢融入繪畫,形成了富有金石味的獨特風貌,他常用『篆書』寫梅蘭,『狂草』畫花卉木石,筆力厚重老辣,力透紙背,氣勢雄渾,他喜用『之』字、『女』字等,對角斜勢的格局,又喜用濃麗對比的顏色,特別愛用西洋紅,色澤強烈鮮艷。
他屬於苦思派的畫家,他對畫面的構思布局力求新穎,處處苦心經營,不落窠臼,充分顯示出『自我作古』的獨創精神。他每作一畫,必經過長時間的醞釀構思,一旦到胸有成竹,靈感湧現,不可遏止時,就凝神靜氣,振筆揮灑,一氣呵成,整體完成後,再對細節作小心的收拾。收拾時用心沉思,凝神專注,所以常見他筆頭顫動,躍躍欲試,但好久不著一筆。一畫完成後,畫幅上所題的詩句,和所蓋印章,都一再推敲,力求與畫面密切配合,顯出詩、書、畫、印的整體和諧美。
他的大寫意花卉,雄健渾古,尤其他六十九歲以後的作品,更是老樹著花,爛漫天真,他的畫風『剛而柔,蒼而潤,老而嫩,古而秀』,他『以作篆之法作畫』的畫法使中國畫進入了一個新的境界,形成中國畫壇上的一個重要流派,在近代畫壇上,因學吳昌碩的畫風而卓然有成的人很多,其中齊白石就是最有名的一個例子。
吳昌碩的金石藝術
吳昌碩以詩、書、畫、篆刻著名,其中以篆刻的造詣最高。他的篆刻以他精研石鼓文的心得,運用在篆刻之上,把筆墨的情趣發揮得淋漓盡致,形成了蒼渾、拙樸、厚重,以墨取勝的篆刻造形,為後世開闢了一條以墨趣為主的篆刻坦途。
他是天才型的金石家,十多歲就好刻印,他師塾的老師怕他耽誤功課,一再的勸阻,但他還是背著塾師『磨石奏刀』,久而不倦,幸得他父親在家指導,經常廢寢忘食,研習不斷。
當時他家境清寒,無力購買印石,偶爾得到幾塊印石,就如獲珍寶,反反覆覆,刻了又磨,磨了又刻,磨到只剩下薄薄的一小片,一直到手指都無法握住時才停止,有時找不到印石,他就把磚瓦都拿來作雕刻的材料,不斷的練習。
他也無錢購買刻印的印床,只得用手緊握著刻刀來刻印,有時刻得太久,刻得手腕酸軟,兩眼昏花,仍不罷休。有一回,刻刀不小心戳在他的無名指上,傷口極深,流血不止,他忍著十指連心的巨痛,繼續練習,後來傷口雖然痊癒,但那個指甲卻從此不能再生,為他的勤學苦練留下了一個永遠的紀念。
吳昌碩認為學習刻印的先決條件在於精通書法,特別是篆書,因為刻印和書法是相通的,寫字的運筆,與刻印用刀的基本技法是相同的,熟悉了字體章法,移用到印章上去,自然水到渠成,事半功倍。
他刻印用『圓桿鈍刃』刀,刀口平直,幹圓便於運轉自如,鈍刀刻出來的字特別蒼勁渾厚,富於古拙之趣。
吳昌碩每作一印,必先靜坐默想,反覆構思,等到心有所得後再在紙上起稿,在起稿時還得再三修改,有時起稿十數次,直到完全滿意時才摩寫到印石上去。因為計劃周詳,胸有成竹,到奏刀時大膽落筆,疾如風雷,刻印時聚精會神,全身精力集中於指端腕底,一氣呵成,不多加修飾,自然生動,顯示出充沛旺盛的生命力,尤其他晚年的作品,已達到了出神入化的妙境。
光緒三十年〔1904年〕葉品三等金石名家,聚于杭州西湖人依樓,探討治印藝術,發起創立一個研究金石篆刻的學術團體,請吳昌碩參加,1913年的重陽節,鼎鼎有名的『西泠印社』正式成立,各地金石學者紛紛參加,一致推崇吳昌碩在金石藝術上的卓越成就,推選他為社長。
主要參考資料
吳東邁著『吳昌碩』〔歷代畫家評傳,中華書局〕
丁羲元著『吳昌碩』〔中國近現代名家畫集,天津人民美術出版社〕
篆刻之美
左大磊
因為對書法、繪畫的愛好,進而延伸出對探討篆刻藝術的興趣。通常我們欣賞一幅書畫作品,一般先注意到它的題材、色彩、佈局和意境,再看題字和落款,這兩項也是作品上重要的組成部份,最容易讓人忽略的就是那一方也許藏在角落裡的鈐印,其實這印是書畫作品的延續,並不是可有可無的附加品,其印文、印色、印風,甚至於蓋印的位置都關係著一幅作品的藝術效果。如果畫、字、印三者渾然一體,氣韻和諧,那麼我們看到的才是一件上上乘的作品。
說起「治印」,不過是一刀一石之事,古時人也稱它為「雕蟲小技」,然而在這方寸之地,如何發揮書法之筆意和雕刻之刀味,又如何表現風格與趣味,就成了一門值得獨立研究的藝術了。印章一般多採用篆書,先寫後刻,所以稱之為篆刻。學習篆刻還得有一番準備工作,首先是瞭解中國文字演進的歷史,要知道早在三千七百年前的商代,用刀刻字就已經十分普遍了。其次是認識篆文,練習寫篆字。篆刻中的書法是印章的精神所在,印文中筆畫之疏密繁簡,縱橫屈直,無一不顯示筆墨情趣而主導了一方印章藝術性的高低,所以有篆刻家必定是書法家,而書法家未必是篆刻家的說法。因為長久用筆寫字以後漸漸生出用刀刻字的念頭,於是又有書法與篆刻是一體兩面的藝術的說法。中國字的造型有象形、指事、會意等特點,通過雕刻而形成的印章作品,不但要能表達文字的意義,還要表現字形圖案,或剛勁豪放,或清麗秀逸,或古樸渾厚,不論是抒發情感還是表現性格,都要給人「美」的感受。治印之事,可說是天地雖小,氣象萬千,在豐富的章法變化中透露出製作者的審美情愫。
初學治印者,臨摹古印是第一課也是必經之途。要先會「讀印」,將印中的妙處品味出來,下刀時才能心手合一,開始時難免有「眼高手低」之苦,卻千萬氣餒不得,唯有再接再厲,鍥而不捨,終有一日亦能在這一小小方寸之地自由馳騁,發揮意念,那麼樂在其中指日可待。近代篆刻家,眾人耳熟能詳的當推吳昌碩與齊白石這兩位藝術界的瑰寶。吳氏之印,蒼勁古拙,華麗流暢,充滿金石氣韻,又因在書法上的造詣,在印章上也帶進了濃厚的墨趣,他主張「納古吐新」,對後世學印者立下學習的典範。齊氏之印,章法崢嶸,充滿陽剛之美,他不加修飾的印風自成野趣一格,在印壇上樹起了一面獨特的旗織,其風格至今仍無人能出其右。
因為學習治印,而有機會接觸與辨認各類石材。治印材料有金、玉、石、銅、水晶、象牙,甚至於陶瓷,其中以石較易受刀,刀紋容易表現流暢與靈動,所以被廣泛的採用了。作為印章用石,不但要求軟硬適度以便雕刻,還講究視覺上的色澤光彩,觸覺上的質地溫潤,以「似玉而非玉」為上品。常用的印石有青田石、壽山石和昌化石,又以壽山石的種類名目最繁多,眾所周知的田黃即壽山石的一種,而有石質透明度強,光澤晶瑩者,有資格稱「凍」或「晶」,那就更是石中極品了。世人有愛石成痴者,收藏之餘,把玩於掌中,體會「石不能言自可人」,自是另一番高雅層次的精神享受。因印而與石結緣,是習印以外意想不到的收穫,記之以為念。
我與酒大概並沒有前緣,而是後來由我和人的關係決定了的。首先,我的父親喝酒,而且喝白酒。小的時候,他喝酒,就用筷子沾一點,讓我舔一舔。我大約是舔過之後,認為不壞,就跟在他後面一路嚷著要了起來。後來我到北京讀研究所的時候,吳甲豐老師也喝酒,也是喝白酒。每到他家裡給我們溫功課,課後就留我們吃飯,有飯就有酒,他喝,讓我們幾個學生也喝。後來我結婚了,丈夫也頗愛酒,他倒不挑,白酒、紅酒、啤酒都可以接受,只要是帶酒字的就行。蘇東坡的「三日可無肉但不可以無竹」之說,挪到我們家裡來便是:「三日可無米但不可無酒」,若斷了酒,丈夫的精神便短去一大截,簡直疏忽不起。而我的公公可了不得啦!除去早飯,頓頓有酒,白酒,而且必須六十度,如果不限制他,他可以一次喝半斤,每次我們寫家信回去必叮嚀他酒要少喝,因此從小到大我在酒氣的一路薰染之下,焉能潔身自好,與酒無染?
父親喝酒和他喝茶抽煙一樣,雖然不斷,並不上癮,他通常在三種情況下喝酒:菜好的時候、心情好的時候和心情不好的時候。在任何一種情況下,他都只喝到微醺,紅了臉,紅了脖子,然後,就自動地止住了,從來沒見他醉過,這可能是他奉行中庸的氣質決定的,這也很符合他一向〝謙謙君子〞的形象,而且我父親研究的是菜,他對菜餚的口味很高,他的菜燒得也很好。對酒、煙、茶,他不很在乎,一般水平也就能接受,彷彿一個女子,著重他的衣服但對於所戴的〝飾物〞,有嘛很好,沒有也過得,所以在他的薰陶之下,我對酒只是到不討厭而已。
和吳老師喝酒,程度就深了些,他每飯必酒。我畢業後就留在中國藝術研究院工作,那一段時間裡,他到恭王府上班的時候,中飯總在我那裡吃,他在隨身的飯盒裡帶些師母做的醺魚或醬鴨,一邊喝酒,一邊與我談些名人的掌故趣事:徐志摩小時候如何如何,金庸又如何如何,吳世昌又如何如何。他們和他都是同鄉,浙江海寧人,他慢慢地喝,慢慢地說,我又不能乾坐著陪他,於是,給自己也倒一杯酒,且喝,且嚐,酒量就練得大些了。當時我們喝的酒,是在恭王府外的一個胡同雜貨店中買來的雜牌酒,名〝烏河純釀〞。這種白酒雖名不見經傳,味道卻好,溫和而有餘味,吳老師和我都很喜歡。我就一下子去買來七八瓶,排在書架底下,看著酒一點點少下去,可是我的學問在和吳老師的閒聊中倒一點點積累起來。那是我和吳老師渡過的一段好日子。如今吳甲豐先生已作古,同飲純釀不再有人矣。
95年我回國的時候,在公婆家裡住了些日子,成天飽食終日,無所事事,卻意外地有一大收穫—酒藝大長。因為我的公公一天要喝兩次酒,並且拉我下水。開始他問我:喝嗎?一個做媳婦的,在公婆面前都得夾了尾巴做人咧,哪裡能夠放肆喝酒。我趕緊回答:不喝。可是我公公喝的都是好酒,開了瓶樽,滿屋都是香味,我大概是略有些動顏。公公頂聰明的,第二回就不再問我,只管多拿出一個杯子來,替自己倒一杯之後,也替我倒上,我當然順水推舟,高高興興地喝了,從此,每天,他喝,我也喝。在那裡我喝了茅台、五糧液、盧洲老窖、竹葉青、洋河大曲、孔府家酒、董酒….這樣集中地喝酒,而且喝得是名酒,倒也喝出些感覺來。我公公酷嗜洋河大曲,而我則比較取中盧洲老窖,因為它純、香。喝了有力透腹臟之感。對於茅台我們倒都不大在意,而竹葉青似有淡淡的葯味。孔府家酒簡直提不得,頂了聖人的名字,那酒還該好些才對得起孔夫子。家裡也有些名牌洋酒,名字已記不得了,偶然取了來一喝,真是大異其趣。中國酒喝在嘴裡是溫潤的,毫不刺激,喝到肚子裡有些許發作的暖意,真是餘韻無窮,而外國酒就不同,一到嘴裡,就先〝激〞你一下,相當〝先聲奪人〞,待到下肚時,反倒不甚了了,我就瞎想:中西文化之品性是否也彷彿如此,中國人講究含蓄蘊藉,內在之美,而西方人講究激動人心,不遺餘力。酒性甚至能反應民族的品行嗎?也許!
那次回國孩子也跟著我。我們孩子在爺爺奶奶那裡長到四歲多才到我們身邊來,據說他在呀呀學語的時候就會說:〝敖酒,敖酒〞(好酒,好酒)由此可以想見他從筷子上品酒的歷史開始得肯定要比我小時候早,這完全歸功於他爺爺的啟蒙教育早,95年回國時他還不足八歲,他在飯桌上聞到爺爺的酒香,渾身便躁動不安,好像貓聞見魚腥味一樣,他爺爺見後生如此有望,喜不自禁,便拿一個最小杯子,倒一點紅酒或啤酒給他,他喝得有模有樣,完全得老爺子真傳。我心中雖有些不安,但自己也在貪杯,不好說什麼,於是祖孫三代坦然而飲,彷彿竹林三賢過了一段神仙似的時光。回美國的時候,爺爺送孫子的禮物是一個玲瓏小瓶的茅台,乖孫子至今還好生收著,說等爺爺來美國時再喝。
我的飲酒雖然算有些歷史,卻幾乎沒有醉過,說〝幾乎〞是因為有過一次,我被丈夫指說是〝醉了〞,但一直沒有得到自己的認同,那是十多年前在北京中國藝術研究院過節,院裡的青年聚會,節目之一是猜酒。主持人倒酒一杯,讓大家逐一聞聞,便要說出酒名。我對酒其實不懂,當時除去〝烏河純釀〞並不知其它,只依稀記得在那裡見過一個叫〝雷司令〞的酒名,因為名字有趣,便記住了;脫口就說出來,卻正猜中了,猜中之後,獎品不是別的,正是一大杯〝雷司令〞。我拿在手裡,因為得意,就把它當茶似地灌下去了。喝下之後也不覺有什麼不妥,只是回到家中對丈夫把這事絮絮叨叨說個不了,丈夫用訝異的眼神,看我一遍,又看我一遍,直到我說出喝一大杯〝雷司令〞一節,他才恍然大悟道:原來妳醉了啊!難怪妳今日這般嘮嘮叨叨的。我聽了,大不以為然,覺得他把這個醉字用的好不輕率,多說兩句話難道也能算醉?醉一定還比這個可觀多了,或者是撒瘋罵座,或者是砰然墜地,該有許多的熱鬧和動作,才當得起一個醉字,更有驚人的醉是張彥遠《法書要錄》中的一段記載:唐太宗〝十八年召三品以上賜宴於玄午門,太宗操筆作非白書,眾臣乘酒就太宗手競取。散騎常侍劉洎登御座引手然後得之,其不得者,咸稱洎登御床罪當死,請以付法。太宗笑曰:昔聞婕妤稱罪,今見常侍登床竟釋其罪。〞看看人家,酒後竟連國法綱紀都忘了,險些送了性命,忘情如此,那才叫真醉!
然而被我定義為夠級別的醉法我還真沒見過一次。我丈夫醉過,好像也不驚人。有一年在美國過聖誕節,我們住的公寓樓裡一群來美國留學的女孩子無處可去,我就請他們到家中來,大家喝酒吃菜一起過節,團團地坐了一桌子,都是年輕女客,我丈夫有些興奮,席間只管滔滔說話,不知不覺就喝多了,人散之後就說胃裡難過,我便笑他〝活該〞!他臉紅紅的,不知是酒是愧,自己去睡了。第二天起來,就說腳下有些輕….,這醉得也很一般。
平心而論,我又何必刁難設限,把一個醉字高懸得如此不凡,其實酒後話多便可算醉,喝完倒頭便睡的也是醉,我偏要透過觀念去找醉的狀態,其實便是這觀念否定自己生命的真體驗,難道醉一定要有一個共同的模式不成?而且進一步想,這種錯誤我如果可以在醉字上犯,難道不能在別處犯?比如:對於好的觀念,英雄的觀念,偉大的觀念,權威的觀念等等。這麼往下一想,簡直了不得,我們的生命裡的確有太多的觀念盤踞在心中,時時轄制著自己,排斥自己生命裡的一份原是新鮮而活潑的體驗。能放下一切既定觀念,只活在自己生命的當下體驗中的人,一定便是那種行雲流水,無滯無礙的人,我們生命中的活力,創造力便是從這種狀態裡來的,而且只能從這種狀態裡來,我們什麼時候可以不依觀念而活,只依自己親身的體驗而活•這種活法一定會是清新可喜的。
如此,我不妨理直氣壯地說自己是醉過。也是,喝了這些年的酒,居然一次不醉,豈不可恥!
俯拾皆緣份
處處是同胞
馮瀚緯
緣份,什麼都可以被解釋為緣份!
緣份,是生命中的不期而遇、是初相逢的似曾相識、是不可奢望的失而復得、是由無而有的意外、是可遇卻不可求的驚喜、是冥冥中的不可解釋。舉凡緣份,一般來說,講的總歸是好的多。
譬如說,飛行生物以大地為居所本是常情,若不幸台端走在路上屢中鳥糞,總不成也叫與此拉屎鳥有緣份!只能說,不是上輩子招惹了誰,有了報應;就是老天示意,正是買彩卷時分。再說,路上碰到躲了幾年的債主不稱緣分,但巧遇尋覓數載不見的老友,不說是緣也難!喜愛打牌濫賭,終日不能自拔,不是牌緣,是賭癮、牌癲。但如果喜歡種樹栽花,要說與草木有緣,大概少有人反對吧?由愛生恨,躲至天涯海角,卻老機場相逢,充其量只能稱孽緣,但從另一角度看,也許是前緣未盡?如果兩人盡釋前嫌,就可以來個再續前緣!
相識當然是從不相識起,從不識而識當然可以解釋為緣分。從不識而識,從識而投緣,再到不得不分離,可又叫做緣分已盡?但,除非是死而後止,誰又能說此緣只待夢中尋?何況,即使形體已逝,亦不代表靈緣已盡。
緣,
有“有情人終成眷屬”的夫妻緣。
有“直叫生死相許”的情緣。
有“生也相親相愛、死也同穴同塚不分離”的生死緣。
有“無論創功立業,總有貴人相助”的貴人緣,
有“而立未娶、雙十未嫁,仍有父母伺候”的父母緣。
有“四代同堂,子女、子子孫孫環繞”的子女緣。
有“犬吠眾人,唯與我哈巴搖尾”的狗緣,
有“無視眾人,唯我獨叮”的蚊子緣。
以此類推,舉一反三,諸如貓緣、球緣、字緣,漢堡緣,卡拉OK緣,無一不成立!何況,只有嫌緣太少,穿鑿附會又有何妨?所以,真個是俯拾皆緣份。
但,緣分是緣分,無論是何種緣分,如果不去珍惜,只是流於表面文章,則此緣亦復何值?
再說人生際遇,如水浮萍,世事難料,變化萬千;芸芸眾生,誰會碰誰又誰會識誰?碰而不見得識,識了卻老碰不了面。
縱觀康谷華人,來自四方。遠自星馬越、中港台,何處不相識,偏在此相逢。
不論你來自何方,即使不氣味相投,起碼共同享有一片天空。
你說這怎麼不是緣份?
回顧早年來美華人的蓽路藍縷,到今日新移民的富裕,當然有大程度的差別!早期留美多半是港台學子,近年來又融合了大量大陸來的留學菁英。但不論那一年代那一時段來的華人,也不管他們的思想與背景,在康谷他們都參加一樣的社區活動,孩子進一樣的中文學校,到底是有同源的文化、語言、風俗與飲食習慣,把各類的華人聯繫,融合在一起。
華人在康谷二十餘年的點滴血汗,累積成今日的小康。有緣千里相會,大家相聚一起,重要的不是你那兒來,是絲絲縷縷歷史的聯繫。
你說,何處不是同胞?
我的老師
鄭德音
我第一次見到王新宇老師是在1970年初秋,她穿著一件淺褚色帶花紋的削肩洋裝,坐在光榮國中新生報到處一張長桌後面等候新生註冊入學。報到處是一間學校臨時編派的狹小房間,約莫六呎寬十二呎長,長桌兩旁擺了幾張椅子,我去時已有幾個同學在那兒同她說話。她看著我的資料時,隨口問了我幾句話,態度十分和藹親切。我注意到她的皮膚白皙,鼻樑和兩眼間有台灣人少見的雀斑,我不知道她就是我以後的英語老師。那一年,我十二歲。
我原先唸的是三重國中,後來才轉學到光榮國中。這所新成立的國中離我家很近,我那屆小學畢業生可以選擇就讀這所新學校或循往例到較遠的三重國中報到。按理說舊校地遠路遙,上下學不方便,應該捨舊取新,但是大家擔心新學校草創伊始,規模未具,校舍尚且須借用一座老軍營,新聘老師必然欠缺豐富教學經驗。打聽之下,似乎眾議咸同,於是我的小學同伴們又成了我在三重國中的同學。
三重國中歷史悠久,我對她有一份親切感。因為我唸的小學就叫三重國小,我住的地方叫三重市。我很興奮。第一天上課時不知道為什麼大家都很高興,教室裡熱鬧得像菜市場。上課鈴響了,走進來一位精瘦細小,表情嚴肅的男子,他告訴我們他就是我們的級任導師,除了負責本班學生在校的生活輔導,也擔任我們的英語老師。他不是個愛說話的人,要求大家要遵守校規以及他的教室規則,與我們說話時總儘量使用最少的字來表達他的意思。沒多久他轉身在黑板上寫下二十六個英文字母的大小寫字體,然後叫我們抄在本子上。他的聲音原本細弱,但我在忙著低頭抄寫時仍可清晰聽到他說:“你們若不聽話抄寫,我會脫下鞋子打你。“我聽了心想,這老師雖然看似古板,倒不失他的幽默感,誰見過用自己鞋子打人的老師?保不定是個冷面笑匠。我正放鬆心情,隔幾排桌椅處已聽到有人頭上挨了一記!我慌忙抬頭一看,那老師正待彎腰把鞋子穿回腳上(忘其襪子顏色)。我霎時心中閃過一個念頭:轉學!
學過了一週後才轉成。我和謝姓好友於週六放學後順路繞到光榮國中校園做第一次巡禮,那時放學已久,整個校區闃無人跡,灑掃乾淨的教室在陽光下靜靜的排列在夾竹桃樹叢間,午後的風從長走廊那頭吹向我們這頭,拂弄著四周茂密的枝枒和樹葉,發出沙沙的聲響,我和謝肩並肩躺在修剪整齊的草坪上,不知何故舒暢無比,我們倆都愛上這新校園。
我成了光榮國中第一屆入學新生。全校只有一個年級,九班男生,六班女生。由於校舍用的是軍營舊址,走在校內別有一番滋味。學校新,老師也新,他們都剛自師大畢業分發到校服務,王新宇老師就是其中一個。她削著一頭微捲的短髮,走路的速度很快,但模樣很特別,雙手擺動的幅度較小,我們很快就發現她排球打得不錯,課外活動時間常在操場見到她的身影。
那時候每週有三小時英語課,分別是星期一,三,五的八點十分第一堂課。我因為是轉學進來,比別人晚了一個多禮拜上課,第一次上課時也跟著大家行禮如儀,老師進教室後,全班同學便在班長號令下起立,鞠躬敬禮,然後齊聲問:
“Good
Morning Miss Wang.”
“Good
Morning Students.”
“How
are you this morning?”
“I
am fine, thank you,
and you?”
“I
am fine, too, thank
you.”
此後兩年,我們便總這樣開始我們的英語課。令我大吃一驚的是王老師每節課只教三個大寫字母,這和三重國中相去何止天壤!她帶著圖畫紙將字母事先寫好,上課時貼於黑板,然後反覆讓每人練習發音,她有一個老式錄音機,可替代她發出聲音讓我們跟著重複,那時很少老師會特別準備一些教具,我們都覺十分新奇,上課氣氛輕鬆有趣。我回想起轉學前那一個多禮拜的英語課,彷彿從地獄回到了天堂。
我開始愛上英語課。不只是因為英語課變得活潑有生氣,還因為王老師雖年輕,能輕鬆也會對我們這群半大不小的孩子在胡鬧時做適切的提醒。我記得許多老師為了要維持教室秩序(三重是有名的“活潑”城市,學生也較“活潑”),不得已擺出非嚴即悍的態度,學生調皮,往往來個相應不理。但王老師似乎沒有這方面的問題,我們喜歡親近她,也對她的較嚴肅言語沒有反感,我不明白那是什麼原因,只覺得她說話很真誠,我喜歡上她的課,我喜歡英語。
王老師的課似有什麼魅力一般,上課時同學們爭相舉手起來練習發音,沒有人為自己發音不正確而發窘,更不會擔心鞋子會落在自己頭上,原來上課學習可以如此輕鬆愉快!大家學英語學得津津有味。儘管我其他課業成績平平,數理尤其頭痛,英文和我卻像故友重逢般融洽無間。王老師特別注重發音技巧,她花了許多時間自編講義教我們萬國音標,好讓我們可以自行練習發音。有一回我騎著腳踏車到附近淡水河邊空曠處朗讀課文,仗著四下沒人,扯開喉嚨嘶喊,隔兩天發覺對發音“有如神助“,從此養成高聲朗讀的習慣,更助長了我對英語的學習興趣。那時電視廣播的英語節目尚未普遍,正確英語發音難求,王老師給我們的音標訓練正彌補了這方面的不足。
國二結束時,王老師請調到台北市景美女中教書。新老師姓黃,也是一位年輕女老師,她教學認真,一樣對學生富熱忱,可我總覺得王老師無可替代,心裡說不出理由的彆扭。國三是忙碌準備升學的一年,我被數理弄得昏頭轉向,所幸英語成績總讓我及時尋回自信。我的資質平庸,若非王老師啟迪有功,何克致此?此後升高中,唸大學,讀書過程尚稱順利,究其原因,不能不感謝老師如沐春風般的教學方式,為我們奠下良好的英文基礎,更在我們心靈深處留下美好的回憶。
然而人生竟是充滿了料想不到的發展,王老師真正對我的影響卻不在英文。國三臨畢業時我帶著一本小冊子去找國一時曾教過我國文的張愛麗老師,請她為我寫幾句勉勵的話。張老師拿著本子,沈吟片刻,突然問我,“你想念王新宇老師嗎?要不要我也拿去讓王老師寫幾句話?“張老師和王老師是好友,知道我對英文情有獨鍾,全因王老師之賜,是以提出這樣的建議。我那時已一年未見王老師,聞言自然喜出望外,連聲說好。幾天之後,張老師果然拿著她自己和王老師的留言給我,我原只盼望得到如珍重再見鵬程萬里之類的勵志短句,孰料兩位老師都為我寫下了一長段話,引導了我此後二十餘年的成長。王老師是這麼寫的:
德音同學:
只是讀書算不得學問,此外還有精神和心靈的修養。學問是要你認識最有用的事物,然後加以實行。學問是要和諧的發展你一切性能,而實現每一種道德和完美的品性。你的學問並不終止於學校,而是一生都要繼續下去的,你一輩子做一個學生,由你所遇見的人們你都可以學習一點。書籍,朋友,自然,默想和旅行都是獲得知識,訓練和學問的途徑。你知道了怎樣去做,你就能成為那樣的人。文學,科學,藝術,哲學,歷史和宗教等等,這些豐富的學問都在等待你去接受和應用,獲得學問無需費錢,而發展人權乃是它最大的功用。
﹣共勉之﹣
王新宇
民國六十二年六月一日
我初入國中時還留著自小頂了幾年的光頭,戴了付舊式黑框眼鏡,懵懂無知似一小沙彌,不,二愣子三字更能曲盡其貌。唸了三年書,二愣子充其量變成大愣子,如何能體會老師以上這番話?但是儘管我對這些話似懂非懂,卻很感激王老師對一個十五歲孩子的用心。那小冊子在書架上塵封多年,直到我大學時期某日,偶然翻閱藏書時始復相見。不消說那時我已虛長了幾歲,不再有傻愣的模樣,王老師的話開始在我心中縈繞。許是她早看出我的毛病,因材施教,第一句話便如暮鼓晨鐘般起震聾啟瞶之效。我一字一句往下讀,有溫馨,有啟發,有興奮,有感觸,更覺得自己有幸得此良師諄言,只能勉自惕勵,庶不愧老師期望。
我未與王老師相見已近三十年。當年的英文講義早已不復記其內容,然而王老師豈僅只是我的英語老師?二十餘年來我總思念著她,謹以此文敬獻給王新宇老師。
附記:張愛麗老師給我的留言
德音同學:
謹慎審查成功者的生活,你可發現他們在沒有成功之前一定有懇切及明智的預備。智識、功能、專心、澈底,類此的修養須有長時間的研究和訓練。在最危急的時候你所能使用的力量就是在有意無意中事前所發展的力量。成功不是偶然而是合理的,也就是合於倫理的。你的能力經過了正當的發展和運用才能產生這種實際的結果。每日你若多費一小時或一小時以上的時間勤勉研究,靜默思想和做理智的思考,當你遇到重要機會的時候,它們將決定你成功的程度。
﹣共勉之﹣
張愛麗
民國六十二年六月一日
人生如戲
林書玉
前些時日寫了一篇文章﹐名為“老蕭的新娘子”。故事內容是寫一個年近七十的老翁﹐離了老妻﹐再娶回比老妻年輕貌美的新歡﹐卻不幸遭騙的故事。故事裡的主角姓蕭﹐熟悉他的友人都稱呼他“老蕭”﹐老蕭原以為他的人生才要開始(應了孔子的說法)﹐沒想到歡天喜地的做新郎﹐兩年後﹐新娘有了身份﹐卻一腳踢開他﹐從此孤家寡人的過日子。
我不認識老蕭﹐卻見過他兩次面。從外表及談吐上看來﹐老先生都不像是拋妻棄子的負心漢﹐而他跟髮妻相守了一輩子﹐臨老卻變節﹐髮妻與他反目成仇﹐內心的不諒解自不用說﹐連兒女與老朋友幾乎都拒絕跟他再來往﹐在新歡拿到綠卡卻棄他而去時﹐老先生晚年的心情之孤單﹐更是可想而知。
老先生的遭遇固然可嘆﹐但觀看我們的社會﹐這樣的事件卻層出不窮﹐比他更不幸的人比比皆是﹐也難怪得知他遭騙的朋友多數抱以冷眼﹐覺得他咎由自取﹐不值得同情。不過﹐我的看法倒是不同﹐也許是因為旁觀者﹐沒有複雜的感情因素介入﹐所以看事情的角度自然沒有那麼苛求(不是清楚)。我覺得老先生的處境應該是從兩方面來看﹕從愛情的角度上看﹐老先生勇於追求﹐一旦愛上﹐則不惜付出一切﹐比起現在年輕人的速食愛情觀﹐我倒覺得老先生的感情放的深﹐所以能說他是個沒有感情的人嗎﹖從義氣上看﹐髮妻雖無故遭離﹐但老先生在金錢上倒也很大方﹐起碼讓老太太無生活的憂慮﹐他並非不明白自己在感情上犯了錯﹐因此想方法在金錢上彌補﹐比起棄之不顧的男人來說﹐他還算有情義。當然﹐我的說法僅是我的看法﹐你也許會說金錢算什麼﹐它無法取代感情。是的﹐它是無法取代感情﹐但是把一個不愛自己的男人綁在身邊﹐對兩個人來說除了折磨之外﹐還是折磨﹐那又何必。更何況﹐誰能斷言老先生和老太太的「得」與「失」呢﹖我們以為老先生得到一段他極力想要的愛情﹐殊不知在那當口﹐他失去的更多。
這是老先生的生命故事﹐我想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生命故事﹐而每個生命故事裡都有令人「感動」或「感慨」的地方。
我從小就是個愛聽故事的人﹐我喜歡聽人說﹐也喜歡自己觀察﹐因為喜歡聽﹐所以很多朋友也常把我當做傾訴的對象。在這些聽來的故事裡有歡笑﹐有悲傷﹐有喜悅﹐有憂愁﹐而這些故事最後常化為一段文字敘述﹐成為我創作的一部份。記得上初中時﹐同學間開始流行看瓊瑤的小說﹐當時家裡有幾本擱著﹐我便順手拿起來讀﹐剛看第一本時﹐感覺還好﹐讀了第二本之後﹐便覺索然無味﹐從此不再碰瓊瑤的書。我是個早熟的小孩﹐幼年時又曾經經歷父母失和的日子﹐對於感情有種超年紀的實際。瓊瑤式的愛情固然很美﹐但實在離生活太遙遠﹐美的不切實際﹐就變的虛假了。不過她的書也並非沒有可取之處﹐瓊瑤對古人的詩詞下過功夫研究﹐也因此常在文章裡自然的應用﹐我對她的小說沒有興趣﹐但她的書卻開始教我認識李清照﹐當我讀到「才下眉頭﹐卻上心頭」這樣的佳句時﹐心裡一震﹐詞句的美麗教我著迷﹐後來找到李清照的作品﹐才知道是從她的「一翦梅」裡截取來的﹐原詞是
「紅藕香殘玉簟秋。輕解羅裳﹐獨上蘭舟。雲中誰寄錦書來﹖雁字回時﹐月滿西樓。花自飄零水自流。一種相思﹐兩處閒愁。此情無計可消除﹐才下眉頭﹐卻上心頭。」
我當時的年紀當然體會不出「相思」「閒愁」這樣的意境﹐但是在強說愁的年齡﹐「喜歡」與「懂」是兩碼事﹐喜歡了﹐自然去接觸﹐也緣於接觸﹐後來才能學會欣賞更多的詩詞作品。
很多年前﹐我曾經讀過已故作家三毛的一篇文章﹐依稀記得內容曾提及“作家需有悲天憫人的心......”﹐我倒覺得任何人都可以有悲天憫人的心﹐但是從事創作的人對於週遭的環境更需要有敏銳﹐善於洞察的心跟眼光。前幾年訪問作家鍾阿城時﹐他很肯定世俗文化﹐這一點我非常認同﹐我覺得創作的題材取自生活﹐跟人才會有一種貼身的密切關係﹐也較易感動人。
去年我連續出了三本書﹐其中兩本是以女人的感情遭遇為主﹐題材來自身邊友人的傾訴﹐或報章雜誌的報導﹐而故事內容多數是沒有完美的結果。在我上水墨畫課裡的一位同學﹐曾大約翻了一下內容﹐然後對著我說﹕「都是你寫的啊﹐看起來好像你的經驗很豐富的樣子.....」當時我聽了﹐想立刻辯解作家不能光靠經驗來寫作﹐但嘴張開了﹐話卻沒有說出來﹐想一想﹐何必解釋﹐人常會下錯誤的評論﹐尤其當我們不理解事情的緣由時﹐自己不也常犯同樣的錯誤嗎﹖在我聽來﹐看來的故事裡﹐各式離奇的遭遇都有﹐我寫作時﹐通常只是說出故事﹐而不願去評斷﹐我的想法是每個人做出的決定﹐一定都有某種原因的牽絆﹐如果我不能深入理解他人的內心世界﹐莽撞下評斷﹐有時只會造成傷害﹐這不是我創作的過程裡所樂意見到的。但是光靠第三者的眼光來判斷﹐有時終究無法深入故事的核心﹐所以當我遇到疑惑時﹐我習慣性的反問﹐若是自己處在那個情況下﹐我會怎麼做﹖若是能看得比別人透澈﹐我只是感覺幸運﹐若是看不清﹐在看待他人的決定時﹐也就學會試著理解。
我們常言人生如戲﹐但戲畢竟不是人生﹐瓊瑤式的愛情雖美﹐但在現實的生活裡﹐誰能折騰得起這樣的愛情。而在我聽來的感情遭遇裡﹐雖說有些情節如戲一般﹐但他們是真實的﹐是有血有肉的﹐也因為如此﹐對於老先生﹐以及其他許多感情受挫的有情人﹐我始終希望自己能以不同的角度看待他們﹐也希冀自己能以更大的包容心﹐來看待人世的變遷。
寫給你,在我們相識近二十年的今日 續易瑾
悟
年輕的時候,我不懂你。
只覺得,你像一團鬆軟的棉絮,
總是默默地、無聲地、黏在身邊;
沒有熱鬧,更不喧嘩。
歲月的流逝,漸漸地,我感受出
那絲毫無法著力的棉絮:
是能夠沾些酒精來輕拭我的傷口;
是可以讓我徜徉在其中解除疲勞;
是永遠有足夠的伸縮空間讓我揉捏;
是綿綿不斷供給我最真摰的情意,
而且恣意享用。
時光的累積,於是乎:
那一團鬆軟的棉絮,
也越揉越堅實,
已再不能從心上飄走。
謊
是什麼令你說謊!
莫非我的急躁,嚇著了你?
是什麼讓你說謊!
莫非我的不溫柔,逼急了你?
多麼叫人慚愧的謊!
小小的一個謊,
讓我瞧見了耐心和柔情。
小小的一句謊,
帶回了全家的溫馨和甜蜜。
謝謝你!
說了一句如此可愛的謊。